海外代购的“网红减肥药”竟是毒品 微商销售需谨慎 2022年12月26日

  通讯员 郑莹

  如今,每个人的朋友圈里都可能有海外代购的微商,他们代购的海外产品大多是一些热销的护肤品、保健品等,所获利润不菲。但这利润的背后,也存在着风险,一些微商甚至在高利润的驱使下,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近日,柯城公安分局破获的一起涉毒案件已移送柯城区检察院起诉。案件的主角不是经常听到的冰毒、海洛因,而是一种网红减肥药“蓝胖子”。

  “蓝胖子”在德国属于处方药品,需在医生的指导下才能购买。该药品成分内含国家禁止进境的一类管制精神药品安非拉酮。

  安非拉酮为兴奋剂和食欲抑制剂,临床上主要治疗各种程度的单纯性肥胖症及伴有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的肥胖患者。我国1996年已将其列为一类管制精神药物,通俗讲就是将其作为海洛因、鸦片等类似毒品进行严格管制,公民严禁私自持有、运输、购买、贩卖、使用。

  2021年7月,衢州海关在对海外货品进行检查时,发现有一种从德国进口的“蓝胖子”瘦身颗粒减肥药品,以快递的形式走私进入国内。海关将该情况移交至柯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查处侦办。警方及时开展调查,根据线索锁定了家住柯城区双港某小区的何某,并于2022年初将其抓获。

  经审讯,何某对销售“蓝胖子”的行为供认不讳。何某说,自己2015年前往德国留学,2018年因家里人生病,她开始做微商,平时主要靠代购来贴补留学费用。

  “一开始做代购,我都卖一些化妆品、护肤品,后来了解到‘蓝胖子’减肥药在国内很火爆,而且利润又挺高,我就心动了。再加上我在国内熟悉的微商也有销售渠道,于是我就开始做代购‘蓝胖子’的生意。”何某说。成为代购之前,何某就认识了微商徐某。两人在一次聊天过程中,何某无意间和徐某提起了此事,两人一拍即合,开始售卖“蓝胖子”。何某通过向德国有“蓝胖子”的上家进货,然后根据徐某联系的客户,直接从德国将“蓝胖子”寄往国内,从而获取利润。

  据了解,2019年至2020年,何某在无相关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销售给徐某300多盒“蓝胖子”,销售金额达21.2万元。何某说,自己知道在德国“蓝胖子”是处方药,也知道里面含有安非拉酮的成分。

  目前,留学生何某、微商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