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忘年交”不交也罢 价值4万余元的金项链 突然变新 竟是好友使了“掉包计” 2023年08月28日

  本报讯 (记者 龚诚良 通讯员 黄秋芬) 因一时的贪念作祟,江山小伙刘某竟偷偷使出“掉包计”,将“忘年交”的一条金项链换走并销赃。近日,由江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犯盗窃罪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刘某被依法判了刑。

  老王家住江山市区,他有个爱好,就是喜欢每天在脖子上挂一条又粗又大的金项链,而且这条项链是纯金的,价值4万余元。

  今年3月底,老王经人提醒发现了一件怪事,那就是自己天天戴着的这条金项链,表面的色泽不知为何突然变新了。感觉不妙的他拿着项链赶到金店检验,结果大惊失色,原本纯金的金项链不知何时变成了一条只是表面镀了金色的项链!

  肯定是被偷了!老王当即报了警。但令他没想到的是,公安机关经接警后经过调查,很快就将偷走金项链的嫌疑人抓获。而这个人,竟然是老王的“忘年交”刘某。

  三年前,刘某和老王初次相遇,虽然刘某的年龄比老王小了20多岁,但因为性格脾气十分相投,两人很快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忘年交”,经常一起下馆子喝酒吃饭。

  2023年3月13日,刘某邀请老王到一家饭店吃晚饭。其间,苦恼于自己透支的多张信用卡到期却没钱还的刘某,看着老王脖子上的那条金项链,突然起了歪心思。

  当时,刘某的包里有一条之前买来充门面的假金项链,虽然只是表面镀了金色,但这条项链和老王戴着的那条金项链十分相似,不仔细看还有些难以分辨。

  于是,在贪念作祟下,刘某在酒过三巡后,故意让已经有些醉意的老王把金项链借自己戴一下。随后,他趁老王不注意,用假的金项链和老王的那条金项链掉了包。

  第二天,刘某就赶到外地将那条纯金的金项链销赃,所得赃款除了用于还款,剩下的被其用于购买手机等消费。

  而老王由于天天戴着金项链,一开始并没有发现端倪。直到事发十几天后,他经人提醒,才发现金项链的表面色泽不对。

  案发后,刘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诚恳地向老王道了歉,并筹钱进行退赔,取得了老王的谅解。江山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刘某提起公诉后,法院经过审理,于近日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