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蓓
在游览杭州西湖景区时,细心留意一下,就会发现一位开化古人“思道”留下的石刻印记。
“思道”,即开化县原金村乡金路村人方豪。方豪,字思道,号棠陵,历任江苏昆山知县、沙河知县、刑部主事、湖广等处提刑按察司佥事、福建提刑按察司副使等职。他的《棠陵集》《断碑录》,于清乾隆年间收入《四库全书》。
方豪的一生,磊落奇崛、旷达不羁。同时他又勤政爱民、事亲至孝。理学家王阳明曾在他的《常山县留别方思道》诗中称赞方豪:“方子岩廊器,兼负云霞姿。每逢泉石处,必刻棠陵诗……”
群山之间的景观题刻
方豪在履职之外,极衷情于游山玩水、题刻留记。杭州西湖景区至今仍保留的方豪的景观题字及题名石刻,合计达30处之多。
方豪留在西湖群山中的摩崖石刻景观题名共有17处之多。比如位于灵隐寺景区内的飞来峰青林洞,方豪题刻“金光”二字;“玉乳洞”题刻于玉乳洞内;“通天洞”则题刻于龙泓洞与一线天转角处。在宝石山景区,“雪氍毹”(借指雪天中的天地大舞台)题刻在川正洞侧。在凤凰山景区,“石门”题刻在凤凰山圣果寺遗址处。
不同于题名石刻,方豪留在杭州的另外13处题字大都署有年月日,部分还有“独留山中”“载酒来访”“酌于灵隐”“宴惠日峰下”等记游内容。比如在飞来峰,方豪的题刻是:“正德十五年正月六日,按察司副使于鏊、張淮,佥事刘大谟偕刑部主事方豪,自玉泉来游,酌于灵隐,豪独留山中,明日复游净莲。”又比如在南屏山景区方豪题刻:“正德庚辰十一日,杭州知府张芹,通判乔迁、孔庭训、熊钦,盐运同知王公大,推官曹山、张宴,惠日峰下酌,刑部主事方豪(来游)。”
方豪宦海沉浮记
方豪自幼豪迈卓异,4岁即能联句,且对答如流,在开化享有“神童”之美称。14岁时,方豪从学于开化名儒文山先生吾冔。到明正德二年(1507),方豪即获乡贡第一。三年后,方豪又举进士。
进士及第后,方豪出任昆山(今江苏省)知县。彼时,昆山洪涝为灾,田地荒芜,百姓无以为生。方豪目力所及,“草根树皮,采掘殆尽,徙死迁之者每以万计”。然而朝廷却不顾百姓死活,官逼欠赋,致使百姓卖儿鬻女,民不聊生。方豪心中无比悲愤,一面实地勘查、组织民力筑堤抗洪,一面设法赈贷、组织民间施救。
在不计个人政治前途安危的情形下,方豪秉笔直书《昆山乞蠲逋负疏》,历述民间悲惨情状。在他的努力下,昆山老百姓的生活慢慢走向正轨。
明正德十四年(1519)三月,好大喜功的武宗,要统兵南方巡察。方豪时任刑部主事,作为属官,他参与了上疏谏阻皇帝微服南巡之事。被大臣们惹怒的武宗下令,联名上疏谏阻的146名官员在午门罚跪5日,并实行“廷杖”。当时有十余人被杖死,一百余人被杖重伤。方豪亦因受杖,伤重惨烈。为疗伤,他创卧于刑部湖广司之东“笼鹤亭”近两个月。养伤期间,方豪每日倚窗望槐,百感交集,写下了文集《见树窗记》。
方豪受杖后被罢官,他回到故乡开化县原金村乡,隐居于毛坞。明嘉靖元年(1522),世宗即位,方豪被召还京师,复任刑部主事,到任后,阅案卷,兴调查,酌刑罚,昭冤狱,夙兴夜寐,不辞辛劳,数月内积案尽清。明嘉靖四年(1525),方豪被濯升为福建提刑按察副使。
留在开化的摩崖石刻
明嘉靖六年(1527),年仅45岁的方豪上疏乞归。获准后,他回到故乡寄情于山水,探奇历险,赋诗抒怀。
明嘉靖八年(1529),方豪游开化县池淮镇芹源村。在山村石壁间,探察了宋绍定壬辰年(1232)王南孚题写的石刻“崇冈”二字后,他又在石崖的北面书写了“采芹坡”三个字,并落款“思道”,还留下了“嘉靖八年仲冬,福建按察副使方豪至”的摩崖石刻字迹。
早在正德十一年(1516)九月,方豪在游览宋村十八洞时,见该洞顶钟乳凝结,怪石嶙峋,壮如游龙猛兽,头角峥嵘,吞云吐雾。洞顶石端一缕清泉摩空而下,滴嗒之声,铿锵成韵。遂留下题名石刻:“张燎深入,寒气逼人”字样,至今依稀可辨。
在开化县北门城内的一块“山碑”上,仍留有正德十一年(1516),方豪题写的《棠陵公九日登西山记》:“……独先乘肩舆登绝顶……至半山腰,闻棠陵大叫声极,及之于城舍四望,咸有乐意……晚风颇急,棠陵之巾屡坠,众不觉大笑,及灯而归。”
明嘉靖六年(1527),方豪在位于卧佛山脚、西渠之畔的天香书院遗址内题刻《访汪竹亭兼系四诗》。其一:“石几谁削平,宜诗亦宜酒。笔砚与杯盘,客来不须手。”其二:“层云何处来,忽堕吾池上。池风草可生,醉眼看摇样。”后方豪又于天香书院题铭:“一朵云,天上落,化为石,江水泊。涯发之,沙头阁,聪明净,康郎络。润笔滋,便欲移,壮吾橐。凤翔学,开相璞;举以归,叹力弱。为群尘,百夫作。顷刻间,轻似鹤。山有辉,石有托。万千年,等崇岳。”
明嘉靖八年(1529),方豪撰写《重建戒石亭碑记》。该“戒石亭”原立于开化县衙内二门甬道中,正面碑刻“戒石”二字,碑上阴刻“尔俸尓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等42句,是为五代时蜀王孟昶官箴,颁示郡邑。宋高宗复以黄庭坚书,命各州县立石为座右铭。
方豪撰写的《重建戒石亭记》全文321个字,叙述了开化县戒石碑始于宋绍定四年 (1231),后虽屡经兵燹,而此碑犹存。文曰:“……兹石者,将以戒贪,墨于未形,深得持宪之爱……自宋太宗以至于今,亦云久矣。郡县之制,屡有兴革,唯此石犹准厥制。得俸禄,以膏脂,民意虐,天难欺之语,实得为政之本也。是制不变,是亭不朽,是石不损,以永垂鉴戒。”
戒石亭于民国二年倒塌,“戒石碑”则移至大礼堂之左。上世纪60年代大礼堂拆建时,此碑遂失踪。现如今,我们虽然不能一睹方豪撰写的碑刻,但览其字,悟其意,对于我们依然还有一定的历史意义和现实的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