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陶醉 单徐翔)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民法典》规定的公民法定义务。作为子女,不仅要给父母物质上的保障,还应给予精神上的慰藉。近日,常山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成功帮助一位八旬独居老人追索赡养费,化解了长达8年之久的家庭矛盾,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
叶奶奶现年81岁,因年老多病已经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她有两个儿子,均已成家立业且具有赡养能力,却未尽赡养义务。
考虑到叶奶奶年纪大、行动不便,承办法官联合检察院、当地村委,对叶奶奶赡养费问题进行了上门调解。
经了解,叶奶奶夫妇年老后,与两个儿子协商,约定由小儿子赡养父亲,大儿子赡养母亲。叶奶奶自老伴去世后,一直独居生活,大儿子每年仅支付1000元赡养费,小儿子则表示其已依约为父亲养老送终,拒绝再赡养母亲。叶奶奶多次要求两个儿子履行赡养义务,都没有结果。
“我的两个儿子不和很多年了,我真希望他们兄弟俩能和好。”叶奶奶告诉承办法官。原来,叶奶奶赡养问题的根源在于兄弟间长达8年之久的家庭矛盾。对此,承办法官从矛盾的根源出发,先打出“情感牌”:“赡养老人是每个成年子女不可逃避的社会责任。每个人都会有年老的时候,都要面对养老的问题,这种不良的行为会给后代作出错误示范……”
承办法官再次晓之以理,随后打出“法律牌”,告知兄弟俩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拒不履行的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经过多番情、理、法的说服教育之后,兄弟俩握手言和了,并都表示愿意赡养老人。老人的烦心事终于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