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分类垃圾遭“一锅炖”混运 清运公司被处罚 2024年10月22日

  本报讯 (记者 方俊 通讯员 郑庆霆 赵欣) 居民前脚刚分类投放好的垃圾,后脚却被垃圾收运车“一锅炖”。近日,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智慧新城分局白云中队查处了一起垃圾收运公司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收混运”的案件,并对当事人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6000元的行政处罚。

  在常态化垃圾分类专项整治工作中,智慧新城分局白云中队执法队员通过检查辖区某小区监控视频时,发现某公司在清运小区生活垃圾的过程中,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该小区撤桶并点后,建成3个垃圾房,实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按照规定,负责清运的公司应采取四分类的方式进行清运,然而保洁人员为图省事,将2桶其他垃圾和3桶易腐垃圾倒进同一垃圾车内。

  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智慧新城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当事人混合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总量较小且持续时间短,同时当事人没有再次出现混合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情况,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结果却发现垃圾被混到一起,这大大打击了大家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与垃圾分类的初衷背道而驰。”该负责人称,接下来,执法部门将继续加大力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整治行动,希望清运单位不要心存侥幸,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清运垃圾。

  目前,市本级范围内,已有245个小区通过验收,实行四分类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