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北斗定位功能、塑料总质量不超过5.5% 9月起,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实施 2025年09月08日

  旧标准车还能买吗?

  本报讯 (记者 方俊) 9月1日起,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组织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正式实施。新国标在车速控制、防火性能、充电安全等方面作出调整,记者对此进行了梳理。

  新国标延续2018年版本的相关规定——具有电驱动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25km/小时,同时新增“超过25km/小时时电动机应停止提供动力输出”的要求。

  在防火安全上,新国标强化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明确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且整车编码需采用耐高温永久性标识。

  针对铅酸蓄电池车型,新国标将其重量限制从55公斤提升至63公斤,通过优化电池配置减少充电频次,进一步提升续航里程。

  功能配置方面,新国标要求电动自行车必须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不再强制所有车型安装脚踏骑行装置,同时鼓励生产厂家为车辆配备后视镜、转向灯。

  为防止非法改装,新国标从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电池组不应预留扩展车载电池的接口或线路,且需具备充电和放电互认协同功能;控制器不得通过剪线、跳线等方式修改功能,也不应兼容多种输入电压模式;限速器则严禁具备修改限速值的功能。

  此外,新国标明确要求在产品铭牌、合格证上标明建议使用年限,以此避免老旧电动自行车因电气线路严重老化引发火灾事故。

  记者走访市场了解到,衢城多数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已收到新国标发布的相关消息。衢州行天下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宋定律表示,上述新规定实施后,今后出厂的电动自行车在安全性能、使用体验等方面将获得更全面的保障。

  据悉,新国标对8月31日前按旧标准生产的车辆设置3个月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11月30日。目前,衢城市面上在售的电动自行车仍以旧版车型为主。对此,宋定律提醒,计划在12月1日前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务必做到“即买即上牌”,切勿拖延,尤其避免等到无法上牌时才着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