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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版:拍案惊奇

他偷了3万多元,反被拿刀架脖子敲诈勒索6万元

“憋屈”的小偷和“凶悍”的被害人

  记者 龚诚良 通讯员 胡芯媛 叶蕾

  “我偷东西偷了这么多次,还是第一次被受害人拿刀架在脖子上威胁,真是想不到啊!”近日,得知自己因涉嫌盗窃罪被柯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对自己实施敲诈勒索的杨某也已被批准逮捕后,被告人成某有些尴尬地说。

  今年33岁的成某是常山人,曾因犯盗窃罪三次被判刑。2018年3月刑满释放后,成某和女友在衢州市区开了一家炸鸡店,想洗心革面做正经生意。但今年5月31日,心痒难耐的他再次走上了盗窃的老路。没想到,这次盗窃却成了他盗窃多年来最“憋屈”的一次经历。

  5月的一天,杨某驾驶一辆黑色轿车来到市区十五田铺村,因为路边停车位紧张,加之和成某的女友认识,杨某将车停在了成某的炸鸡店门口,还将一把车钥匙交给成某,说如果有需要就请他帮忙挪一下车。此后一段时间,杨某便经常采取这样的方式来这里停车。

  5月31日中午,成某起床来到炸鸡店后,发现杨某又将那辆黑色轿车停在了店门口。当时这辆车里没人,周围也没什么人,成某走进店里看到了这辆车的车钥匙,便顿时心痒难耐起来,思考了一会儿,他决定去车里看看有什么东西能偷。

  成某拿着杨某放在店里的车钥匙打开了黑色轿车的车门,并在该车前排的储物箱内找到了2400元现金,在该车后排座位上的一个包里找到了29200元现金。随后,他将这些现金全部偷走,将车门关好后迅速返回店里。

  当晚,被害人杨某发现自己车里的钱被盗,就报了警。在协助派出所民警调看路面监控后,杨某一眼就认出了小偷是成某。气不过的杨某在离开派出所后,决定赶在民警抓获成某之前,亲自出手好好教训成某。

  当晚8点多,杨某和朋友李某带着防狼喷雾剂和管制刀具,来到炸鸡店等候成某。不久后,成某回到店里,刚走进店门口,他就遭到了防狼喷雾剂的一顿猛喷,脸上顿时感觉火辣辣的疼,眼睛更是疼得无法睁开,接着肩膀被狠狠地打了几拳。还没等成某反应过来,杨某和李某便将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恶狠狠地威胁他赶紧把偷走的钱还回来。

  看到对方这么“凶悍”,成某被吓得够呛,当即转账退还了偷走的31600元赃款,还另外转账3000元给杨某,希望对方能消消气。见成某这么快认怂,杨某和李某没有罢休,用刀威胁他再支付10万元赔偿费才同意私了,否则就要让成某去坐牢,而且还会经常找人来店里砸场子,让成某的家人也没有好日子过。

  成某被逼无奈,只得假装与对方讨价还价。双方随后达成协议,成某同意向杨某支付6万元作为赔偿费,杨某答应收到赔偿费后向警方申请撤销案件。这笔6万元赔偿费还未实际支付到位,成某便被赶来的派出所民警抓获,杨某和李某也被带走接受调查。

  经过调查,7月29日、8月30日,李某和杨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柯城区人民检察院分别依法做出批准逮捕决定。8月25日,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柯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虽然盗窃是令人不齿的犯罪行为,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但对小偷实施敲诈勒索也是犯罪行为,同样要付出代价。对于已发生的触及刑事犯罪的行为,请不要擅自通过“私了”解决,即使当事人选择了“私了”,也不会产生法律效力,依旧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