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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三项优化企业抵押登记服务措施,实现多次登记“无缝对接”,避免企业转贷期间支付过桥资金,降低企业融资时间和成本,是助力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具体如何办理,现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1.不动产变更登记与抵押权变更登记组合业务,需要解除抵押再办理吗?
不需要。已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动产,新增建筑物在通过竣工验收后,在不解除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同步申请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
2.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转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组合业务,需要解除抵押吗?
需要,但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和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可同步申请,一并办理。
3.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转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业务,需要解除抵押吗?
不需要。在不解除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的情况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一同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和房地一体抵押登记即可。
4.以上业务,可以由不动产产权人单方申请吗?
不可以。涉及到抵押权登记的,均需要抵押权人(金融机构)和产权人(企业)共同申请。
5.办理以上业务,企业需要提前做哪些准备?
企业如需申请三类业务,需先行向原抵押权人(金融机构)申请新增贷款手续,完成审批后凭新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或变更协议,办理相应手续。
6.以上业务,需要预约吗?
不需要,直接到窗口(企业专窗)办理即可。
7.以上业务适用哪些区域?
衢州市区范围内,包括衢州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以及智造新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