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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版:拍案惊奇

监视居住期间三次抢夺金店财物

一男子不思悔改被依法严惩

  记者 龚诚良 通讯员 徐莉莉 徐静

  因盗窃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男子彭某不思悔改,在监视居住期间竟再次实施新的犯罪。近日,由柯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彭某涉嫌盗窃罪、抢夺罪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判决,被告人彭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1万元。

  彭某此前曾因多次实施盗窃,先后被判刑10次,累计刑期超过12年。多年的铁窗生涯,并没有让彭某认识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每次出狱后便重操旧业。

  2022年3月,刚出狱不久的彭某又萌生了盗窃的念头。他到柯城区衢化街道某村进行踩点,然后通过拉门的方式进入一户居民家中,成功盗走1400元现金和2包香烟。因现场留下了线索太少,加之周围存在监控盲区,案件一时难以破获。

  就在公安机关全力破案期间,案发一个多月后,彭某竟然主动前往派出所投案。彭某当时声称,他是为了回归家庭,想好好照顾孩子,才选择自首。考虑到彭某在该案件中的犯罪情节轻微,且属于主动投案,公安机关随后对其采取监视居住的刑事强制措施。

  然而彭某没能做到真正的迷途知返。监视居住期间,他先后窜至衢江区、柯城区的三家金店,以假意购买黄金的方式,趁店内工作人员不备,抢走试戴的黄金项链、金镯子等物品。2022年9月,检察机关认定采取监视居住已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的发生,遂依法以涉嫌抢夺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彭某。

  审查起诉期间,彭某依然以亲情攻势试图减轻法律对自己制裁,希望检察机关能看在孩子的份上对其给予从轻处罚。但法律底线不容突破,彭某在监视居住期间再次实施新的犯罪,情节累加,依法应数罪并罚。柯城区检察院最终以涉嫌盗窃罪、抢夺罪对彭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