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网红摇摆桥跌落受伤 谁来担责
通讯员 孙健 颜琪
随着动感音乐的响起,游客排成一队站在狭窄的吊桥上,左右腿交替用力带动桥身左右摇摆,谁的身体重心能一直保持稳定便可以顺利走过吊桥,谁先站不稳便可能从桥上掉下去,这便是风靡各大景区的网红摇摆桥玩法。若是游客不慎从网红摇摆桥上跌落摔伤,损失该由谁来赔偿?游客需要“自甘风险”吗?
近日,开化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某景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件,判决景区承担70%的主要责任,赔偿被侵权人陈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5万余元。
2021年2月21日,正值春节期间,陈某在女儿等人陪同下在当地某景区游玩。在摇摆桥活动区,发现周围聚集了很多游客,大家玩得很高兴。于是,陈某的女儿提议由自己带着陈某一起参与该活动。此前,陈某通过抖音平台看过摇摆桥的玩法,便同意了女儿的提议。
站在吊桥上,陈某发现该项目可能并不适合自己,虽然可以抓着走在前面女儿的衣角,但桥面的摇晃让自己走得踉踉跄跄,而意外也随之到来——陈某右脚不慎卡入吊桥的缝隙中,且未能及时调整,导致从吊桥较高处摔下无法动弹。
事故发生后,陈某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为右胫骨内外侧平台粉碎性骨折、右腓骨小头骨折、右膝外侧副韧带损伤。在拆除内固定装置后,陈某于2022年底进行了伤情鉴定,被评定为十级伤残。在此期间,陈某多次与景区就赔偿事宜协商,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23年2月,陈某将景区诉至开化法院,要求景区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20余万元。
庭审中,陈某诉称,景区旅游产品存在不合规范的严重缺陷和瑕疵,且景区管理者对日常经营管理不到位,没有履行和尽到相应的责任与义务,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全额的赔付责任。
景区辩称,陈某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系自甘风险的行为,其损伤应由陈某自身承担。且景区为保障游客安全,在吊桥摇摆范围内铺设了充气缓冲垫,并在桥前后两端均配置了专业的工作人员进行指导。此外,陈某跌落系由他人推搡所致,应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故请求法院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一是造成陈某损害的侵权主体的确定,二是景区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及双方责任承担。
从被告提供的监控视频来看,当时在网红桥上未发现其他游客实施了侵害陈某的动作,且陈某身后游客摔下并未摔在陈某身上,故本案中无第三人侵权行为造成原告损害的发生。至于景区提出的被侵权人系“自甘风险”,因自甘风险适用规则要件之一是“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排除了活动组织者的适用,故法院不予采纳,景区仍应履行约定或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
结合双方当事人陈述和提供的证据,涉案摇摆桥是吊桥,两侧无护栏,桥面有缝隙,游戏规则是游客站在桥面上左右用力摇晃,摇摆过程中游客被晃到桥下的概率极大,具有一定危险性,景区作为经营者、管理者有义务做好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本案中,从桥面有缝隙致使原告右脚卡入、在吊桥前段高处摔下未得到充气垫一定的缓冲、工作人员未尽到风险告知义务等情况可知,景区疏于管理,未尽到充分的安全保障义务,故造成原告损害,在该起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陈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参与摇摆桥具有一定风险的项目时,应综合考虑自身年龄及身体状况,承担相应的安全风险注意义务,陈某在参加摇摆桥项目时未尽到一定的注意义务,对此事故的发生负有次要责任。最终,开化法院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对该案作出了上述判决。判决生效后,景区自动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